【PA】乡村旅游开发视角下的福溪村保护与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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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 ] 乡村旅游;村落保护与更新;历史文化名村;福溪村
[ 文章编号]1006-0022(2016)11-0134-08
[ 中图分类号]TU982.29
[ 文献标识码]B
作者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袁媛,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区外院院长龚本海,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建筑三院院长艾治国,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雷维群在《规划师》2016年第11期撰文,近年来,随着城镇化的推进与乡村旅游开发的加速,历史文化名村不仅因其历史建筑、聚落形态等物质遗产受到全社会的关注,更因其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吸引了大量游客,成为乡村旅游开发的热点。但由于存在诸多认识理念和保护实践的误区,历史文化名村的保护更新与乡村旅游开发间存在诸多问题,如何在乡村旅游开发中进行历史文化名村的保护与更新,协调乡村旅游开发与古村保护更新的关系,传承历史文脉,成为历史文化名村保护与更新急需探究的问题。广西富川瑶族自治县福溪村结合其独特的古村风貌、自然资源和风水格局,充分挖掘独特的历史文化内涵,通过村落更新与格局调整,延续生态风水格局,打造特色旅游空间;通过村落环境整治和风貌保护控制,营造特色村落景观;通过开发丰富的乡村旅游参与体验型文化旅游产品,打造精品游线,以期将福溪村打造成一个历史保护完善、生态系统完整、旅游功能齐备的文化、生态、居住相互协调、融合的生态休闲旅游村落。
福溪村乡村旅游开发概况
一、福溪村乡村旅游开发现状
福溪村距富川瑶族自治县县城(以下简称“富川”)40km,距桂林 202km,距永贺高速公路城北段24km,处于大桂林山水文化旅游区内,是大桂林旅游圈的重要组成部分。福溪村是富川瑶乡的唐宋古寨,自然历史资源独特,文化底蕴深厚,1998年被列入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006年钟灵风雨桥、古戏台(三座)、百柱庙和马楚庙等被列入全国第六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0年被评为“广西历史文化名村”,历史文化保护价值和旅游开发价值较高。
当前,受经济条件较差、基础设施不完善、发展动力不足及村民开发旅游意识薄弱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福溪村的自然资源未遭到人为破坏,尚处于未发展阶段,如村内浓郁的田园风光、独特的喀斯特地形地貌山水风光及遍布的古木林未得到有效开发;古民居建筑、古戏台、古庙宇、祠堂和门楼等文化古迹尚处于初级开发状态,旅游发展仍以历史文物古迹的观光为主,对理学文化、瑶乡文化、宗族文化和建筑文化的体现不足,历史人文资源有待进一步挖掘;同时,随着近年来城镇化进程的加速,村落环境受到破坏,建筑受损,其中有80%以上的古民居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居民的生活环境质量差,旅游开发意识薄弱。
二、福溪村乡村旅游开发资源优势
福溪村的历史街巷、民居、门楼及祠堂等传统建筑形式基本保持完好,村中树林和水资源保存较好,民族文化特色显著,形成了瑶乡历史发展的天然博物馆,具有很大的旅游发展潜力(图1)。
(1)自然景观优势。福溪村地理环境独特,青山环绕,溪水长流,古木林幽静,田园野趣,风景秀丽,有着良好的自然生态景观。
(2)聚落景观优势。村寨选址在秦皇古道上,坐东向西(震兑卦),在空间布局上保存了“一心、两带、多点”的传统风貌布局形式。“一心”指全村集中的公共活动中心;“两带”是以石板主街为重要生活交通枢纽的动态景观带及村庄东面的风水古木林带;“多点”指围绕着本家族的宗祠、庙宇等公共设施点式布置的居住建筑。
福溪村的建筑形式多样、风貌较好。村中的历史民居、门楼及祠堂等基本保持传统的建筑形式,风貌和谐美观。民居建筑古香古色,具有瑶族特色。沿大青石板街两侧的房屋保护较为完整,建筑风格统一,有着传统民居的特色,其中“一溪、二庙、三桥、四祠、十三门楼、十五街巷”的独特古村风貌是福溪村最具代表性的特征。“一溪”指福溪;“二庙”指马楚庙和百柱庙;“三桥”指青龙风雨桥、廻澜风雨桥和钟灵风雨桥;“四祠”为蒋家祠堂、何家祠堂、周家祠堂和陈家祠堂;“十三门楼”包括2座周家门楼、3座蒋家门楼、6座何家门楼和2座陈家门楼;“十五街巷”是15条明清时期建设的青石板街巷。
(3)历史人文景观优势。福溪村历史悠久,人文荟萃,建筑风貌具有历史与地域民族特色,文物古迹众多,桂北文化气息浓郁,历史文化保护价值与旅游开发价值较高。例如,村中有大青条石建成的古屋、供唐宋车舆通行的驿街、古色古香的编织刺绣工艺,有桂剧、京剧与祁剧等戏剧形式,有锣鼓、京胡和二胡等传统民乐,有端午、中元及中秋等习俗节庆,还有古戏台、古书堂、青石街及古碑刻等古代遗存。村中有宋代理学鼻祖周敦颐的讲学堂及其后裔居住的古宅,周、何、陈、蒋四姓宗族祠堂,木雕图案的花窗门楣,彩绘的梁檐斗拱,门楼上的牌匾,建筑上的石雕等人文资源丰富,文化底蕴深厚。
三、福溪村乡村旅游开发存在的问题
(1)福溪村现状以农业为主,农田、林地占地面积较大,旅游开发尚处于萌芽阶段,旅游市场总量较少,旅游业经济贡献不足。
(2)福溪村的旅游发展以历史遗迹、古建筑为主要吸引点,旅游核心吸引力单一,没有形成旅游品牌;村内尚无旅游配套设施,如缺乏相应的餐饮与购物设施、服务接待设施(如游客接待中心、住宿设施和旅游指示标牌等)和娱乐设施等,旅游服务接待能力较弱。
(3)外部车行交通系统基本形成,但内部旅游交通不够畅通,不利于古村旅游的开发。福溪村内的青石板街巷较狭窄,且街巷脏、乱、差现象明显;村内缺乏合理布局的道路网系统,通达性不足。
(4)村内很多古老的房屋都已经破损,墙体石灰脱落,柱子脱漆,屋内结构不稳;房屋的沿街立面不统一,街巷环境较差,影响了古村风貌与村落旅游的发展。
基于乡村旅游开发的福溪村保护
更新思路与策略
历史文化名村的保护更新与旅游开发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且相互制约的,只有保护好古村落风貌才能带动乡村旅游发展,只有旅游发展了才能更好地促进古村的保护与更新。规划通过对福溪村旅游开发现状、发展优势及存在问题的分析,提出了明确的规划思路与策略 ( 图 2)。
一、思路
规划以“追古溯源、再续福地”为理念,遵循“文物保护优先,空间设计支撑,规划控制落实,策划与规划结合”的工作思路,结合福溪村独特的旅游资源,挖掘其丰富的文化内涵,以潇贺古道名镇文化、古民居古园林文化和秀美的自然风光等为依托,将历史文化和乡土休闲体验融为一体,从宏观上进行村落的更新与格局调整,从中观上进行村落的环境整治和风貌保护控制,从微观上策划乡村旅游参与体验型文化旅游产品与旅游线路,将福溪村建设成为以文化体验、乡村休闲、山水观光和新农村风貌展示为主要功能的特色旅游村寨、潇贺古道民居名镇、唐宋瑶族古寨名村、国家山水生态名村和中国宜居度假名村,形成完整有序的田、园、山、水、村交相辉映的村落景观,保护、传承和弘扬街巷文化、理学文化、瑶族文化、宗族文化与建筑文化。
二、策略
1. 引导村落更新与格局调整,延续生态风水格局,打造特色村落旅游空间
村落的风水格局与历史人文景观是乡村旅游开发的重要支撑,应加强对其的保护与强化,突出风水格局与历史人文景观的游赏性。因此,规划结合村落特有的自然山水资源,充分挖掘特色历史人文资源,通过划分保护区、构建村落总体结构、引导村落更新与格局调整和延续生态风水格局,打造一个历史保护完善、生态系统完整、旅游功能齐备的文化、生态、居住相互协调、融合的村落;同时,从村落整体的空间结构、山水环境、历史风貌和景观节点等分析入手,充分提取旧村中的文化、生态和风水等要素,将其融入新村建筑、景观等的打造中,寻求新村与旧村在精神空间和物质空间上的统一,打造富有地域特色的村落空间。
2. 加强村落环境整治和风貌保护控制,营造特色村落景观
质朴、多样、颇具个性的建筑风格和民居形式是发展乡村旅游的核心,因此规划要注重对村落特色建筑风貌和村落格局的保护与控制,加强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和修缮,挖掘村落建筑文化符号,并将其融入到新建筑的设计和现有不协调建筑的整治之中,延续村落传统的建筑风貌和山水格局。同时,也应结合旅游开发的需要,在不破坏村落传统格局的基础上对环境进行综合整治,根据消防与游览需要改造村落路网结构,完善给排水、供电及旅游服务等基础设施建设,设置牲畜集中点,改造与古村风貌不协调的建筑等,营造出具有地域文化特色的村落景观。
3. 挖掘自然历史文化资源,开发丰富的乡村旅游参与体验型文化旅游产品,打造精品游线
悠久深邃的民族文化、风俗民情和人文历史,是构建古村落生态旅游的灵魂。当前,以观光为主的乡村旅游的吸引力不大,游览时间短暂,很难充分发挥乡村旅游的最大经济效益,且在旅游合作发展的大环境下,特别对处于旅游开发起步阶段的村落,“自我孤立”使其很难打开旅游市场,也不符合现代旅游开发的需求。因此,应充分挖掘乡村特有的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内涵,通过集中展现和参与体验的形式,将其融入到乡村游览体验过程中,提高乡村旅游的文化参与程度和游客旅游兴致;应在观光旅游产品的基础上,结合资源特色和市场需求趋势,开发乡村民俗体验、文化休闲度假、特色养生、生态漂流和户外拓展等产品与项目,尽量形成丰富的产品类型体系,为游客提供丰富的旅游项目和消费产品,延长游客的停留时间,提高游客的消费水平,从而提升乡村旅游效益;应通过精品化建设积极与周边景区联动发展,共同打造区域旅游精品线路,借助区域旅游的整合力带动乡村旅游景区的市场开发,传承历史文脉,复兴传统街巷。
旅游开发与村落保护相结合的
福溪村更新规划实践
规划结合福溪村独特的古村风貌、自然资源和风水格局,充分挖掘其独特的历史文化内涵,通过村落更新与格局调整、环境整治和风貌保护控制、乡村文化旅游产品开发,打造富有地域文化特色的休闲旅游村落 ( 图 3)。
一、调整格局,分区控制,延续生态风水格局,营造特色旅游空间
规划充分利用福溪村发展特色村寨旅游、完善配套设施、整治居住环境及更新住宅的机遇,根据“一溪、二庙、三桥、四祠、十三门楼、十五街巷”的古村风貌,结合其自然资源、风水格局划分四大保护区,形成福溪村“一环、两带、三桥、四区”的建设构架和“二心、三轴、六组团”的总体结构,打造一个文化、生态、居住相互协调、融合的生态休闲旅游村落。
1四大保护分区的划分
规划将福溪村划分为核心保护区、风貌控制区、生态保护区和协调发展区,合理控制村落的整体风貌,为乡村旅游的开发提供条件。其中,核心保护区范围包括潇贺古道上的十三门楼、百柱庙等文物所在区域,目的是传承当地文化;风貌控制区在文物核心保护区周边,主要是保护古村建筑形态、布局肌理等,以保留唐宋古寨的瑶族韵味;生态保护区为福溪周边的生态自然林地,主要保留场地风水格局;协调发展区主要为规划新村,着眼于新村基础设施及配套的建设,为将来居民的生活及旅游业的发展提供基础 (图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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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环、两带、三桥、四区”的建设构架
规划通过构建“一环、两带、三桥、四区”的建设构架,从整体上引导村落的保护与更新,传承历史文脉,营造具有地域历史文化特色的休闲旅游空间。“一环”即建设形成一条体现乡村特色田园风光的环村生态景观走廊。“两带”,即建设体现小桥流水蜿蜒流淌景观的水体带和体现有二百多年历史的古树名木与曲径亭台景观的古木林带。“三桥”即建设体现清末古建风格的钟灵风雨桥区,集我国北方的石券桥、南方的亭、古远的阁等造型特点于一体的三孔石券廊桥回澜风雨桥,以及与回澜风雨桥有异曲同工之妙的单石拱桥青龙风雨桥。“四区”,即历史文化博古区、生态园林过渡区、民居建筑展示区和配套服务区。其中,历史文化博古区在古村西北侧,以潇贺古道名镇文化和秀美的自然风光等旅游资源为依托,以历史文化为展示,主要通过保护与修复马楚庙、马楚庙戏台、钟灵风雨桥、百柱庙和百柱庙戏台等历史建筑,新建与重建马楚庙展示馆、民俗文化墙、诗画廊、古街情景展示廊、马殷宫观、田园观光廊及旅游配套用房,打造潇贺古道的繁荣景象。生态园林过渡区在古村东南侧,以古村原有的古木风水林和贤人事迹为依托,通过保护和修复古木风水林,新建具有古园林文化气息的敬贤园林和理学园林,延续传统风水园林文化。民俗建筑展示区依托古民居建筑、古青石板街巷,通过保护与修复四祠、十三门楼、十五街巷和古民居建筑,新建生活广场、贤人广场和农家乐,打造古色古香的历史宋寨,复兴街巷文化。配套服务区在古村古木林的东南侧,以秀美的山水风光等旅游资源为依托,以乡村休闲、旅游配套设施为主,通过保护和修复池塘、山体,新建福溪宾馆、村委设施、生态休闲绿地及旅游接待中心,打造具有古村韵味的新农村风貌 ( 图 5 ~图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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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心、三轴、六组团”的总体结构
规划结合古村的历史文化景观风貌及山水格局,形成“二心、三轴、六组团”的总体结构,完善配套设施,改善人居环境,提升旅游品质。其中,“二心”即以保护文物、控制旧村风貌为主形成的特色旧村居住核心和以延续旧村特色、继承唐宋瑶族文化为主形成的新村居住核心。“三轴”即以潇贺古道、灵溪文化为依托形成的滨水古道景观轴,以自然山体、生态林地为依托形成的自然风水景观轴,以及结合生态公园与其他绿地形成的生态公园景观轴。“六组团”即由服务中心、农家乐形成的入口服务组团;由小学、村委及活动中心形成的文化活动组团;融入当地特色文化的生态公园组团;以自然山体为依托,以建立游览步道、休闲亭廊等为基础形成供人亲近自然的生态游憩组团;结合服务中心、度假小屋等形式形成的配套服务组团;以潇贺古道、滨水文化和唐宋瑶族文化景点为依托,通过打造一条极具古韵的游览街巷而形成的滨水古道组团( 图 9)。
二、整治古村环境,改善居住、旅游环境品质
规划对古村的重点整治内容包括:建筑整治、道路及基础设施的建设、村庄的环境整治,主要道路沿线的建筑立面改造、绿化布置,主要道路南面的集中住宅建设,公共活动空间建设、道路绿化等。通过完善基础设施,调整街巷系统,整理绿色开敞空间,提升居住生活品质和游览环境,将福溪村打造成一个古香古色的特色旅游名村。
1完善基础设施,提升居住与旅游品质
目前,福溪村现状存在较严重的“脏、乱、差”现象,村落环境难以满足旅游开发的需求,村内基础设施需进一步完善与整治。
(1) 卫生环境。环境卫生问题如果不解决,可能会成为制约福溪村旅游发展的致命因素。因此,规划在村内实行牲畜集中圈养模式,共设置3处牲畜棚、9处垃圾收集点和2处垃圾转运站,沿主要游览道路设置垃圾桶,并建议村民在自家门口放置垃圾收集装置,便于巷道内部垃圾的收集。同时,建立相应的制度和长效管理机制,增强村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只有全民同心协力才能发展好福溪村的旅游。
(2) 道路铺装。古村落原有的道路铺装破损严重、缺少修复,另外混凝土等新的铺装材料的运用破坏了古村古朴自然的风格。规划建议重点整治福溪村的特色历史街巷及潇贺古道等,修复破损的街巷铺装,采用青石板、卵石与碎石等古朴的材料对古村内部道路进行修复和恢复;建议在功能不同区域选择不同的铺装形式。
(3) 水体景观。福溪的现状水系保存良好,包括水的形态、水质和河岸景观等,但存在向水中倾倒生活垃圾和排放污水的现象。规划建议加大环保宣传力度,建立相应的水体保护制度和长效管理机制,对于河中现存的垃圾安排专人打捞清理,并做好日常维护工作。从规划远期考虑,需铺设污水管道,并新建污水处理设施,解决污水随意排放污染环境的问题,污水采用三级化粪池腐化处理后排向周边农田。
(4) 植被景观。福溪村内古树繁多,植被茂盛,乡土气息浓郁,是重要的旅游资源。规划强制保留古树名木、大树及景观效果较好的植物,开发过程中尽可能保留现有植被;根据不同景点的立意完善主要旅游景点和旅游线路的植被景观;逐步完善整个村落的植被景观,最终构建一个绿色生态且极具历史底蕴的福溪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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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建筑风貌,营造古韵新村
福溪村核心保护区为8hm²,东起古木风水林,西至灵溪河畔,北至马王庙,南至陈家门楼。核心保护区内的核心保护建筑包括百柱庙、马王庙、钟灵风雨桥、各姓氏祠堂、十三门楼及大青石板街等。对于核心保护区内的建筑建议采用保护、修缮、更新与拆除4个措施。保存是针对现状保存完好且具有较高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的建(构)筑物,一般又细分为重点保存建筑和一般保存建筑,其余为更新建筑和拆除建筑 ( 图 10)。
(1) 重点保存建筑。规划将核心保护区内的百柱庙、马王庙等几处建筑列为重点保存建筑,修复前要进行仔细测绘,再采取修旧如旧的修复方法,保护建筑原有的外部装饰、结构体系、平面布局和内部装饰。对文物保护建筑及调查研究后确定属“准文物”的传统建筑进行保护时,必须严格遵守不改变原状的原则,不得损毁、改建、添建或拆除,要保护建筑物和附属文物的安全,并赋予其与历史使用功能相同或相兼容的功能,使其能够重新发挥适当的作用,未来也可以作为公共建筑进行保护和再利用,以展示本地区建筑艺术的水平。
(2) 一般保存建筑。
一般保护主要针对建筑质量和建筑风貌都比较好的建筑,在进行具体保护时不得改变建筑原有的外部装饰、基本平面布局和特别有特色的内部装饰;在原有结构安全性差、有危险的情况下,允许在建筑内部根据使用需要作适当变动,外立面在修复前要进行仔细测绘,且必须要采取修旧如旧的方法,以确保保护的真实性。要保护有价值、有特色的空间格局和内部装修,赋予其新的功能,使其能够充分发挥作用。针对建筑的立面和形体上不符合历史风貌的建筑,建议通过修缮措施恢复其原有风貌或减小其与历史文化保护区环境的冲突。修缮主要针对两类建筑:一类是具有一定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的传统建筑,对于这类建筑应进行风貌修缮,可在保持地区原有建筑整体性和风格特点的前提下,允许根据景观需要对建筑外部作适当变动;可以只保留主要立面,且不得改变其立面原有的外部装饰;在原有结构安全性差、有危险的情况下,允许在建筑内部根据使用需要作适当变动,如增加卫生设备、灵活划分室内空间等,其他部分也允许根据使用需要作适当变动。另一类是在体量上与传统建筑区别不大,但由于建筑材料、色彩和形式等原因与街区的风貌不协调的新建筑,建议通过修缮使其风貌与历史文化保护区整体风貌相协调。例如,针对立面贴瓷砖、色彩过于艳丽和平屋顶、铝合金门窗等建筑,可以通过各种方法(如更换建筑构件、屋顶等手段),使这些建筑符合整个历史文化保护区的风貌要求,如钟灵风雨桥。
(3) 更新建筑。对于历史和艺术价值不高,或经过长期改建已经面目全非,无法恢复的建筑,可以允许更新改建。新建筑的体量、高度不应超过旧建筑,要严格控制建筑面积,建筑风格尽量与周围风格相协调,设计手法上要重视文脉的传承。更新的措施有两种:一种是重建,即拆除旧建筑后根据历史资料与历史原貌,重建历史上曾经存在于该街区的建筑,包括迁建至此的传统建筑;另一种是新建,即拆除旧建筑后新建在风貌上与历史文化保护区环境较为协调的建筑。
(4) 拆除建筑。拆除主要针对功能不符、对周边环境风貌有较大冲突和视觉障碍、有条件拆除的建(构)筑物。此类建筑拆除后不再重建,而是根据功能的要求改造为公共空间、环境设施、通道和绿化等。
三、充分利用周边资源,开发丰富的旅游产品,打造精品游线,促进村落保护与更新
根据相关政策及上位规划要求,结合现状条件,福溪村重点进行特色村寨旅游开发,精心策划旅游产品和旅游线路,做足“古道文化、瑶寨文化、生态文化”的文章,将旅游发展纳入“大秀水”片区之中,构建覆盖全面、资源集约、成本优化、结构科学的旅游体系,逐步形成“点、区、群、带”相配套的旅游发展新格局,提高旅游开发的经济效益,促进村落的保护与更新。
1开发丰富的旅游产品,提高旅游吸引力
规划围绕主题定位、景观资源为本、市场导向、产品差异化、重点突出及配置合理等原则,以发展休闲度假游为目标,推进旅游产业开发,着力培育以寻秦文化、古建民俗、农业观光及山水观光为主的福溪村休闲度假游、寻秦游、生态休闲游、民族风情游和农事体验游综合旅游品牌,加大力度面向粤港澳乃至全国包装推介精品旅游线路和品牌,加快实现旅游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的转变。
(1)结合村落特有的理学文化、瑶乡文化、宗族文化和建筑文化,开发不同的文化旅游产品。规划结合村落理学文化,依托“文魁”“经魁”“进士”“武举”等烫金牌匾门楼资源,通过主题化展示的手法对理学文化产品进行设计,将大众难以理解的历史文化转化为可体验、能参与的文化旅游产品。例如,从进士成长、读书、进京赶考等角度出发,通过文化活化、场景化和情景化的方式,打造一出故事剧,塑造出状元文化的精神灵魂,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古今之间的联系,挖掘进士文化的内涵,将历史与现实相结合,开发祭祀祖先、名人及后裔生活等系列产品,丰富游客体验。依托福溪宋寨,以瑶乡文化为依托,开发瑶族文化风情旅游产品,并将其与自然山水观赏、风情表演融为一体,使瑶族文化融入到餐饮文化、娱乐文化和休闲文化之中。例如,规划充分挖掘民族风情旅游资源优势,修复完善一批风情浓郁的民居,整合瑶族刺绣、土纺、风情表演、风雨桥、油茶及独特的自然风光等资源,加强旅游资源的深度开发;同时,结合瑶族民俗文化和艺术文化,以瑶族蝴蝶歌、芦笙长鼓舞为建设龙头,打造几个具有区域影响力的瑶乡文化旅游品牌。结合村落宗族文化,以周家祠堂、蒋家祠堂、何家祠堂和陈家祠堂为依托,打造不同主题的宗族文化寻根游旅游产品,如故乡认祖、家族聚会、姓氏迁徙路线探寻、宗族会议、家谱修订寻访及追景溯源等。结合村落建筑文化,以历史悠久的马殷庙建筑群及“一溪、二庙、十三门楼、十五巷”的建筑格局为依托,对其进行保护、修复和更新,注重解说系统的建设与完善,为游客开发一系列建筑文化旅游产品(图11)。
(2)结合村落的自然山水、田园风光和古村景观,开发多元的观光游览产品。福溪村的自然山水风光及乡村田园景观有着优越的开发潜力,规划通过古村风貌改造、旅游步道系统建设和水岸建设等手段,开发集古村山水游览及田园观光于一体的观光游览产品。例如,依托福溪河的自然山水景观,最大限度地保护福溪河自然山水资源的原真性和完整性,同时注重开发具有参与性和体验性的田园风光产品。在保护自然遗产和生态环境的前提下进行开发,通过旅游步道系统及游憩系统的开发建设,改善自然山水产品的通达性和观赏性,满足游客亲临自然山水的需求。依托福溪村的田园景观,维护其整体格局及周围的生态环境,建设与自然相和谐的游览步道,为城市旅游者提供亲近乡村田园的体验平台。在古村观光的基础上招商入驻,开发古村的商业、购物功能;同时,与古建筑文化旅游产品、滨水休闲度假产品等项目串联,联动发展。
(3)结合潇贺古道沿线与福溪河景观,打造特色休闲度假产品。潇贺古道为福溪村的重要交通干线,可沿线建设乡村酒店、古道驿站、采摘篱园、养生山吧和民俗风苑等系列乡村度假设施,开发品茶休闲、文化游憩及农事体验等休闲项目,构建集“吃农家饭品农家菜、住农家院、干农家活、娱农家乐、购农家品”于一体的乡村休闲度假旅游产品体系。同时,充分利用天然的溪流和优美的环境,布置生态岸线,沿岸设置游客亲水平台,开发泛舟、垂钓、漫步和漂流等各种滨水休闲度假产品,加入餐饮、购物与住宿等旅游功能,为游客提供高品质的滨水休闲度假体验 ( 图 12)。
(4)充分挖掘村内的现有农业资源,开发农事体验产品。福溪村种植业以脐橙、辣椒、百合、蔬菜、蚕豆、中药材和花卉等特色植物为主,自然环境较好,拥有一批初具规模的瓜果园。规划结合采摘游这一旅游方式,立足于村内现有的一批桃花园、瓜果园、水果园,为游客开发瓜果采摘产品,满足游客体验乡村生活,参与蔬菜种植、瓜果采摘等活动的需求。同时,采摘游要避免单一化,需要向精品化、复合化及市场化的方向发展。例如,将采摘游与周边的旅游景点、生态观光、休闲体验和餐饮住宿整合在一起,形成深度旅游的产业模式;立足于村内现有的油菜花地,举办油菜花旅游文化节,将田园景观欣赏与时下流行的油菜花观赏体验融合到一起,让游客在金黄的油菜花海中体验乡野风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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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与周边景区的发展,打造区域精品游线
规划结合村落自身资源特色,在村内组织生态体验旅游线路和文化体验旅游线路。生态体验旅游线路即“福溪古寨入口—农家乐—田园观光—探秘福溪—荷塘月色—古木林—登山步道—生态公园”,文化体验旅游线路即“福溪古寨入口—古门楼—古祠堂—寻梦古街—古民居建筑—百柱庙—古戏台—钟灵风雨桥—瑶族风情表演—马楚庙—敬贤园林—周敦颐讲堂—理学园林—新村古韵”。在村外结合区域旅游资源打造3 条区域联动旅游线路:富川县内联动旅游线路,即“富川县城—瑞光公园—碧溪湖—古明城—神仙湖生态休闲园—凤溪瑶寨—秀水状元村—福溪宋寨—青龙风雨桥—廻澜风雨桥”旅游线路;贺州市内联动旅游线路,即“贺州—大桂山国家森林公园—黄姚古镇—路花温泉—姑婆山国家森林公园—富川—凤溪瑶寨—秀水状元村—福溪宋寨”旅游线路;桂林旅游区联动旅游线路,即“三江县—桂林市—阳朔县—贺州市—凤溪瑶寨—秀水状元村—福溪宋寨”旅游线路。
文章全文详见《规划师》2016年11期
《乡村旅游开发视角下的福溪村保护与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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